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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番外一(第3页)

哪怕老孟头和杨老婆子知道了当年的真相,明知自己养了那么多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亲生的早被国师抱走培养成死士暗探,还正巧死在了几年前府城的那场大水中,但一家人似乎也没多难过。

反正有钱拿就行,更多的荣华富贵他们也要不来,更不敢再要,主要是怕又会神不知鬼不觉瘫在床上,人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那就成了有钱拿,没命享!

就这样,来福时常趁村里人不注意,今天把这家的花布头巾摸回来,明天顺那家的鸳鸯红绿肚兜,大裤衩子应有尽有。

它的品味很杂,喜欢高饱和度的颜色,只要是花花绿绿的都在它的审美范围内,尤其印大花的、带流苏的、镶花边的,越花里胡哨它越中意。

来福这种奇怪的审美,咱也不知道是被谁带歪的,反正就挺迷。

孟娇主卧的房梁上、床底下、柜子顶上,都被来福塞得满满当当。

全村人都在纳闷,究竟是哪个丧心病狂的小偷变态,连个裤衩子肚兜都不放过,压根就没人往来福身上想。

心想猴子嘛,不就是偷点吃的,要这些不值钱的衣料干嘛,又不当吃不当喝的。直到二舅进去给孟娇和姚氏的卧房打扫卫生,莫名其妙翻出来无数花花绿绿的东西,各种奇怪的味儿组合在一起,滂臭滂臭的。

二舅不用猜就知道是来福干的。

他嫌弃地捏着鼻子,指着那堆花花绿绿的东西,让来福把所有东西还回各家。

来福蹲在房顶上,假装在抠脚,眼珠子却一直往二舅那边瞟。

见来福死猴不怕开水烫,二舅真是拿它没办法,想打又追不上,只得拿出必杀技:“你不把这些东西给人送回去,我就不带你去京城找娇娇,看你怎么办!”

来福思考了半晌,其实讨饭去京城也不是不行,沿路偷点吃的喝的,睡在树上,翻山越岭,猴爷我又不是没吃过苦。但能骑马,还有人伺候干嘛不要?

于是来福二话不说,只等天黑,悄默默将东西挨家挨户送了回去。

当然,具体谁是谁的,那就不是它猴家能管的事了。主要是它分不清也不想分,反正送回去就行了,你们人类自己认领吧。

翌日,大石榴村各家爆发出噼里啪啦的打骂声。

“你个死男人,是不是背着我去偷人了!这裤衩是哪个骚狐狸精的!”

“冤枉啊!这裤衩不是我的,我没这么花哨的裤衩!你看这针脚,这分明比你的好!”

“不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在你枕头底下?你当我是瞎子?”

“我哪知道!昨晚明明还没有的!一定是有人陷害我!”

“哪个贱妇勾引我家大牛?这肚兜不是我的!我没绣过鸳鸯!”

“好啊,你是不是要背着我跟杨寡妇搞上了!这头巾我见过,杨寡妇前天戴的就是这块!”

“我…我没有!你小声点,邻居都听见了。”

“敢做不敢当?看我不打死你个没良心的!”

“……”

整个村子热闹得像一锅沸腾的粥,而来福深藏功与名,蹲在大石榴树上慢悠悠地剥了颗南瓜子塞进嘴里,尾巴一甩一甩的纯看戏,这可比后山猴群们打架好看的多了。

又过了几日,二舅收拾妥当,终于带着来福上京探亲去了,顺便看看大哥和自己的伯府到底气不气派。

来福坐在马车顶上往路两边东张西望,它已经好几年没出过村了,官道上的马车比从前多了不少,路两旁还新开了好几家茶摊,来来往往的商旅扛着大包小包,比从前热闹得多。

路过遂州府时,来福在一个集市摊位上看见了一只通体翠绿的玉雕小猴子,雕工精细,连尾巴上的毛都刻得一缕一缕的。

来福端详了好几息,越看越觉得应该送给主人当礼物。于是它忍不住出手了,爪子一伸一缩之间,玉猴就从摊子上消失,动作之快,谁都没看清。

等摊主回过头来,发现玉猴不见了,扯开嗓子喊了起来。

来福叼着玉猴一溜烟钻进入群,左拐右拐,翻墙过巷,把摊主的儿子甩出去老远。它跑着跑着,忽然闻到了一股墨香,顺着墨香翻进了一家书画古董铺子的后院里。

院子里很安静,假山旁种着几丛芭蕉树,廊下摆了一张画案,一个人正背对着它伏在案上画画。

来福悄无声息地跳上画案旁的窗台,探头去看那幅画,然后它的眼珠子瞪得溜圆。

画上的人像活过来一样,这分明就是主人。

来福想上去抠出来,看看画背后是不是藏了什么妖法。它往前探了探身子,画画的人正全神贯注地在落款处题字,忽然察觉到身旁多了一团毛茸茸的温暖物体。他吓了一跳,手里的笔甩得飞起,墨点子溅了满案,有一滴正好落在来福的鼻尖上。

一人一猴四目相对,气氛瞬间凝滞。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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