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读吧

酷读吧>怎样要账不伤和气 > 四经济合同的订立1(第1页)

四经济合同的订立1(第1页)

四、经济合同的订立(1)

怎样订立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无偿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合同的内容是,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对方当事人所有,对方当事人也表示接受。

赠与关系往往是基于亲属、友谊或道德上的原因而产生的。它不是以实现商品交换为目的,所以与一般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性质不同。

□赠与合同的特征

(1)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表示,还要有对方接受赠与的表示。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就不能成立。这使赠与区别于遗赠,遗赠是单方的行为,只要有赠与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行了。

(2)赠与合同是无偿地转移财产所有权。赠与人给予受赠人财产是没有代价的,受赠人也不必因此给予赠与人以等价或不等价的补偿。有的赠与合同,约定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但这个义务不是对价的。由于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对标的物的瑕疵,只有在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造成受赠人损失时负赔偿责任。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和有限的担保义务。

(4)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合同就算成立。

□赠与合同的形式和范围

1.赠与合同的形式

根据《民法通则》,赠与合同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但根据赠与客体的不同,有的赠与合同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

例如不动产的赠与就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到国家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才有效。

在实践中,为了减少纠纷,赠与应以订立书面合同为好,特别当赠与物价值较高时,更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必要时还应公证。

2.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

赠与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公民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并且是赠与财产的所有人,才能将财产赠与他人,受赠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一般情况下,国家和集体组织的财产不许无偿赠与个人或集体组织,但用于救灾、赈济和赞助的例外,并且也是有限制的,要经一定的批准程序,而且不能影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赠与合同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但有些标的物的赠与是有特别限制的,例如,珍贵文物不能私自赠送外国人。

怎样订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概念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供需当事人之间为购销农副产品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将农副产品作为商品出售的一方,称为供方;接受农副产品的一方,称为需方。

农副产品的范围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水果、药材、肉、禽、蛋、鱼等农、林、牧、副、渔各种产品。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主体,具有广泛性。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专业户、承包经营户有了很大发展,因此,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不仅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而且还包括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

(2)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目前,我国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比较大,农副产品的丰、歉收,在很大程度上受着自然条件的影响。如小麦、稻谷、瓜果、蔬菜等的播种和收获,都有很强的季节性,如果错过收获季节或遇到某种自然灾害,都要影响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

因此,在签订和履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农副产品生产的季节性。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营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副产品收购单位、合同经济组织等法人和非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及个休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专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个人。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化,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规定,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必须准确、具体。如粮食,不能简单写粮食,应具体写明是小麦、玉米还是大豆、高梁。在使用地区性习惯名称时,当事人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如南瓜,南方一般称“南瓜”,而北方一些地区则称“窝瓜”、“北爪”。

2.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

对于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必须具体、准确和统一。产品数量应按照国家下达的定购计划指标签订;有些则需要由当事人双方根据需要和可能协商确定。计量单位也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有些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3.产品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品种、规格和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商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4.产品的包装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